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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周 外贸早知道——实例详解,让你学透DAT

发布日期:2018-11-28 15:50:28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insert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即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那什么叫终点站呢?其实很简单,例如,海运的终点站就是港口码头,铁路运输的终点站就是铁路货运车站,而航空运输的终点站就是航空货运机场等。“终点站”可以是任何地点,不论室内室外,码头、仓库、公路、铁路或空运货站等均可。

DAT合同下,卖方的主要义务有:

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2.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3.承担货物运输与运费

4.移交货运单据或数据信息

5.及时通知货物到终点站的时间

买方的主要义务有:

1.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2.接受货物单据,支付货款

明确了买卖双方的义务,那么风险和费用的划分也就显而易见了,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之前的一切费用风险,完成交货后的费用和风险转移至买方。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广东A公司与新加坡B公司就出口服装签订合同,双方约定采用DAT术语。5月份,广东A公司备好货后,自付费用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到新加坡,并于约定时间通知B公司与5月20日到约定地点提货。双方就应由谁从运输工具上卸货并承担相应费用问题发生争议,卖方坚持自己不负责卸货,因为货物已到达目的地,而买方坚持让卖方卸货,否则构成违约。

请问哪个公司的观点是正确的?

分析:新加坡B公司是正确的。根据2010通则,DAT术语下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义务这就意味着卖方要负责卸货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果卖方没有卸货,就不能将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也就没有完成交货义务,所以A公司应承担卸货费,B公司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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