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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为大家介绍的是票据知识简单概述,内容包括票据的含义、种类及当事人。
一、含义和种类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银行汇票
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
票据种类 银行本票 商业承兑汇票
现金支票
支票 转账支票
普通支票
二、票据的当事人
(一)基本当事人
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注意:(1)基本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
(2)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无付款人。(银行自己出票,自己付款)。
(二)非基本当事人
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注意: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只在商业汇票中才有)
汇票、支票: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
基本当事人
银行本票:出票人与收款人
票据当事人
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